当结婚变成婚劫,我们该如何面对婚姻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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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客骚动起来。许多人鄙视西装男人。有人叫:“司机师傅快点去公安局。”“大家堵住车门,别让小偷跑了。”

司机是个中年男人,40多岁,略瘦,头发花白。他猛然提高车速,叫道:“别嚷嚷了,马上就进县城了,马上就到派出所了。小卢,你打电话报警。”

小卢是女售票员。她立刻掏出手机拨打110。

乘客紧盯黑西装男人。有人小声议论:“瞧他西装革履的,人模狗样的,没想到是个小偷。”

黑西装男人听着周围人议论,沉默不语,表情淡定。他面对红衣女孩,淡淡说道:“姑娘,请你松开手。”

红衣女孩圆睁丹凤眼,断然拒绝:“就不松开。松开你该跑了。”

黑西装男人语调平静地警告:“如果到公安局你没从我身上搜出钱包,你要承担法律责任。”

忽然,车厢后边一声惊叫响起:“我的钱包呢?我的钱包也没了。我的钱包——”一个头发花白的瘦老太太站起来,她神色惊慌,双手在身上乱翻乱掏。

红衣女孩扬起瓜子脸,睁大丹凤眼,逼视黑西装男人,大声喊叫:“你肯定有同伙,你把我和大妈的钱包转给你的同伙了。司机师傅,你赶紧去公安局,别让一个人下车。不能让他的同伙跑了。”

司机脚踩油门,公交车风驰电掣。  乘客蔑视地盯着黑西装男人。  黑西装男人眼望车外,表情泰然,任由红衣女孩抓着胳臂。

红衣女孩抓着黑西装男人的胳臂,一对丹凤眼环视车厢。

忽然,车厢后边过道里,一个矮个男人叫起来:“哎,地上有一个钱包,谁的前包。”他弯腰捡起一个红色钱包,举起来让车里人看。

黑西装男人从车窗外收回目光,扭头观看。

红衣女孩看着那个前包,平静地说道:“那是我的钱包。”

矮个男人挤到红衣女孩身边,把钱包递给她。红衣女孩接过钱包说道:“谢谢。”她松开黑西装男人胳臂,打开钱包看里面东西。然后把钱包放进自己的黑色挎包。她把黑色挎包紧紧搂在胸前。

瘦老太太激动地叫起来:“我的钱包呢?有没有人捡到我的钱包?”

鸦片战争遗留到今天贻害是什么呢,它为什么能遗留到今天呢

自1840年英国殖民者用大炮强行打开中国的大门以后,在很长的时间里,世界上其他民族的人们用异样的目光盯着中国男子脑后拖着的那根长长的发辫,感觉令人费解。一位亲身参加过中国太平天国革命的英国人伶俐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许多年里,全欧洲都认为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荒谬最奇特的民族:他们的剃发、蓄辫、斜眼睛、奇装异服以及女人的毁形的脚,长期供给了那些制造滑稽的漫画家以题材。”〔1〕以至于在历史经过了一百多年的漫长时间之后,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一些欧洲国家的人还把梳辫子、穿古怪服装当成中国人的固有形象,到处张贴,作为去中国旅游的广告。

其实,说起剃发蓄辫,只是十七世纪中叶满洲人入主中原以后所形成的习俗,而在此之前,中国人是不剃发蓄辫的。《韩非子》说:“古者披发文身。”这说的是上古时代先民未开化之时的事。进入文明时代以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的祖先便有了美的概念,头饰也就发展起来,而且,慢慢演绎出一套套较为繁缛的礼节。自从孔夫子发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的圣训以后,捍卫头顶上的青丝,则不仅仅只是一种审美的需求,而且具有了伦理的意义。于是,绾发结缨戴冠,郑重其事,丝毫也马虎不得。不但要求中原人如此,而且对于偏处四边的少数民族也是如此要求,如《汉书》曰:“终军上书,请受大冠长缨,以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乃使越王,越王请举国内属。”此风愈炽,削发也就演变成一种处罚的方式,只有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才执行削发示惩。三国时的曹操,因为马踏麦田触犯了自己所定的军纪,于是剑削青丝以谢军中。自秦汉至于明清,头发不可毁伤的祖训更是深入骨髓,不可更改。

清朝起于塞北,满人是马背上的民族。也许是由于骑马的缘故,很早就有了结辫的习惯。满族人的祖先金人,就是剃发蓄辫的民族,其发式是“半剃半留”,于额角引一直线,线前面的头发全部剃光,线后面的头发结辫垂于脑后。究竟这种习惯始于什么时候,保持了多久,现在难以确考,但至少可以肯定在宋代就已经出现了。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建炎三年,金元帅府禁民汉服,又下令髡发不如式者杀之。”《宋史》记载宋将刘琦抗金事迹时说:“是夕,天欲雨,电光四射,见辫发者辄歼之。金兵退十五里。”

大约是祖先有此强迫削发之先例,几百年之后,当满洲的八旗兵势如破竹地越过山海关,开入关内,推翻业已腐朽的明朝,确立清朝的统治以后,清朝统治者便开始强力推行剃发蓄辫制度。1645年,清顺治皇帝发布命令,宣布“自今布告以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臣僚不得论奏剃发,否则“杀无赦”〔2〕。此即为历史上著名的“剃发令”。从此,头发之去留,不再是个人的喜好,也不再是一个伦理的问题,而是上升成了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清朝统治者为了彻底从精神上征服汉人,是把剃发作为一种表示归顺的标志,为此,不惜以要挟,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对汉人来说,当然无法接受,一缕青丝,不仅受之父母,而且成了忠于明朝的象征,这是千万不能剃掉的。为此,汉人奋起反抗,口号是:“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

反抗异常激烈,满族统治者的镇压也异常残酷。血风腥雨之下,演出了多少惨不忍睹的历史悲剧,江阴十日,嘉定三屠,多少人头落地。最悲壮的莫过于“江阴十日”,是年农历六月二日,江阴人在阎应元、陈明遇的率领下誓捍卫头上之发,誓效忠明朝,坚守城池八十一天,杀清兵七万五千人,有六万七千壮士战于城墙上下。城破,清军纵兵屠杀十日,直到满城杀尽方才封刀。有十七万多军民于清兵刀下,仅有五十三名老小幸免于难。有诗为证:

八十日戴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

六万人同心义,存大明三百里江山。

反抗,镇压,再反抗,再镇压。随着南明小朝廷一个一个地垮台,人们光复的希望也一个一个地破灭了。人们不再反抗了,终于接受了满清统治的现实。而辫子,也就一根根地留了起来。随着日子的流逝,久而久之,人们麻木了,习惯了,不再觉得不顺眼,不再觉得它是化外蛮夷之俗了。甚而,辫子乃至成了中国人当然之习俗。人们不但安于蓄辫,习惯于蓄辫,而且讲究如何蓄辫,尤其是官宦人家及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饰辫梢以各种装饰物,目为时尚而招摇过市,串门过户。文人墨客也以此为吟咏的对象,有一首描写剃发蓄辫的对联就云:

暮暮朝朝,洗洗刷刷剃剃。

停停歇歇,光光挖挖敲敲。

二百多年后,即当历史进入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以后,中国人有机会可以走出闭锁的大陆飘洋过海时,他们对于这条垂在脑后晃来晃去的辫子是挺看重的。一代哲人、曾在虎门焚毁鸦片的在澳门看到洋服时曾鄙夷地说话:“真夷俗也!”这种评价与外国人看到中国人的辫子时所发出的感叹恐怕也差不多。但是,洋人的惊异,洋人的讥笑,并不能动摇中国人心中的诩诩自得。因为,这是文明的标志,“天朝上国”之人的象征。

但是,也有人没有忘记。1851年1月,洪秀全和他的“拜上帝会”兄弟们在广西金田起义,建号“太平天国”。太平天国以反清相号召,又翻出了二百多年前的那笔老帐,在以东王杨秀清和西王萧朝贵名义发布的《奉天讨胡檄》中宣称:“夫中国有中国之形象,今满洲悉令削发,拖一长尾于后,是使中国之人变为禽兽也。中国有中国之衣冠,今满洲另置顶戴,胡衣猴冠,坏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国之人忘其根本也。”因此,必须恢复“中原古制”,即恢复汉族的衣冠服饰。太平军的官兵蓄发不剃,恢复了中原汉人束发于顶的旧制。在太平军,谁的资历长短,一望头发便知,谁参加起义早,留起的头发就长,谁参加起义晚,头发就短,头发的长短,便是参加起义军先后的最好标志。蓄发不剃,这是太平军不同于当时人的最突出的形象特点。正因如此,蓄发在当时民间往往被俗称为“长毛”,而清廷官方则诬称之为“发匪”、“发贼”、“发逆”等等。

自金田起义,太平军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纵横广西、湖南、mop.com、江西、安徽、江苏数省,其势如狂飙突进,同时也把蓄发之制推行至所到之处。在太平军看来,蓄发易服,不只是服饰问题,也是是否拥护太平太国的一种带政治态度的表示,因此,他们推行起来亦同样严厉,要保住脑袋,就得留起头发,否则就有可能杀头。太平军的狂飙突起,恰如一道划破十九世纪中叶中国大地的闪电,但是,其来也忽,其去也快,十多年后,随着太平天国的失败,蓄发易服之举也就随之销声匿迹了,一切也就暂时恢复了原貌。

在农业文明时代,人们很难发现辫子的坏处。但自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古老中国的大门在强力下被打开,由于中西方交通的滥觞,有了中西风俗的比较,最早开始与外国人接触或最早触及近代工业文明的某些中国人开始意识到蓄辫是一种陋俗。但是,谁也不敢首先剪掉辫子。大约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起,定居于海外的华人中最先出现了剪除辫子、改易西服者,但均属于个例,没有形成风气。1898年1月,也即农历除夕,新加坡华人组织华人剪辫会,并登报倡议集体剪辫。此一举动在海外华人社会中产生了很大的轰动,也引起了争议。赞成者“有谓辫发为不雅观者;有谓辫发久而不洗即觉臭秽难闻者;有谓辫发贻害甚大,如机器房中执役者一时不慎,致为机器所掣,不免性命之虞者;有谓辫发或被车轮牵扯,致受辗转者;有甚谓此物似禽兽之尾者;有谓如铁链之状者。”因此,他们主张割掉辫子,“留全发而短之”。但是,反对者的力量也很强大,特别是一些老人,忧心忡忡,认为一旦剪掉辫子,便会被清mop.com视为异类,那么,落叶归根,回国之想就会成为泡影;而且一旦与当地社会发生纠葛,便很难再受到清mop.com驻外机构的保护。于是,传统的力量再次占上风,剪辫的倡议也就搁置下来。一直到两年以后,新加坡华人终于将剪辫的倡议付诸行动。据《中外日报》1900年6月19日报道:“新加坡一处,已有华人八十人割去发辫,改换西装,其余割辫者尚多,约亦即目前矣。”时代风尚之所趋,工业文明影响之所及,终于使剪辫突破传统的“夷夏之辨”旧圈子,提到了当时世人的面前。

当时的国内舆论,如上海的《益闻录》、《申报》,天津的《国闻报》,湖南的《湘报》等均报道了1898年新加坡华人倡议剪辫一事。但是,除《国闻报》以“割辫创闻”为标题,揭示其事系首创,以“深堪诧异”评论以示惊奇外,其余各报几无评论。

然而,国内虽无剪辫之举但并不等于没有呼声。1898年夏,主张维新的康有为就大胆地向光绪皇帝提出断发、易服、改元的主张。其主张剪辫的理由与新加坡华人大致相同,但他把剪辫提到了更为广阔的视野和变法维新强国的高度,认为:“断发虽始于热地之印度,创于尚武之罗马,而泰伯至德,端委治吴,何尝不先行断发哉?”而且,俄国彼得一世的改革和日本的明治维新“皆先行断发易服”,因此,他请求光绪皇帝在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实施变革之际下令断发易服,以“振国民之精神”。

康有为是中国第一个正式向皇帝奏请断发剪辫的人。

1903年,《mop.com学生界》发表“剪辫易服说”一文,申述剪辫有利于“强兵强种”之由。1904年,《大公报》又发表一篇文章,提出中国出洋留学生应该“改装去辫”,以“便与西人来往”。尽管提出者小心翼翼,把剪辫的范围限制在去洋留学生之内,但此种议论在当时仍然有“易服改元,革命排满”之嫌,没有更多的人敢于去冒这个风险。

但是,以“排满革命”而自任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却敢于冒这个风险。辫子和满装虽然已经沿袭了近三百多年,但这三百多年的记忆并没有消失,尤其是那一条被讥为“豚尾”的辫子,依然被许多人视为汉人的耻辱,因此,除掉这条辫子便是与清廷决裂的标志,在鼓动反清、宣传革命之际,这是动员民众支持革命的最有力的召唤。早在1895年,、陈少白等人就在清廷鞭长莫及的日本剃发易服,以明革命之志。在1903年爆发的“拒俄运动”中,留日的青年学生纷纷剪掉辫子,以示与清廷决裂。风气越演越烈,以致去日本留学者均以剪掉辫子为荣。山西同盟会会员景定成(梅九)论述1905年的一次剪辫事件颇有代表性,其云:

山西第二次派来的学生里头,很有几位老先生,保守辫子,好像一条生命似的,宁也不肯剪掉。我一天借着同乡开恳亲会,发了一段论议,便说道:“这头发本是一种烦恼的东西,弄成一条辫子,搁在脑背后,已经不成个体统;如今人把他挽在头上,作了个盖顶势,好好一个头颅,让他盘踞上面(影射清廷),压制得全身不爽快(影射民众不自由),如今请大家下一番决心,痛痛快快地,一刀两断,剪除了他(影射革命),不但一头圆光,而且通身快活,大家有什么顾忌,不肯决然舍去呢!”这一席话,革命同人,自然领会得来,拍掌喝彩地欢迎。惟有那老先生大不快意,背后对人说:“某人什么都好,就是爱劝人剪辫子有些讨厌!”〔3〕

留学生归国后,又把剪辫的新风气带回了国内。1903年时,江南一带,青年学生剪辫者已不乏其人,1903年10月16日的《大公报》所载文章中便这样形容:“江南之新学国民及留学生多剪去辫发,以为不如此则形式上有缺点也。”特别是随着二十世纪初年清mop.com实施新政,各项改革措施陆续出台后,蓄辫与一些新规矩的矛盾越来越大。1905年6月,新编陆军实行改服制,不少官兵穿上新式军服后为便于戴军帽遂将发辫剪去一束;同时,最早实行mop.com制度的天津,mop.com也已“剪去发辫三分之一”。鉴于学界和军界剪辫成风,1907年5月6日,经学部奏准,严禁学生、军人剪辫,其中学生“一经查出,即当咨明学部,分别惩处”;军人“如有不遵定制,改用他装,以及剪去发辫等事,无论官僧、兵丁,均即斥革”〔4〕。这是清中央mop.com关于严禁剪辫的第一道命令。此令既出,剪辫之风稍杀。但是,一个新风气一经传开,依靠一道行政命令岂能止住?况且,当时每一个明智的人都已经认识到,“中国之发辫有百害而无一利”,即使清廷内部,一些开明的官员也不再坚持蓄辫,这是时势之所使然。

1910年10月3日,作为清朝新政产物的资政院第一届常委会开幕。开会不久,一名叫罗杰的议员便提出了《剪辫易服与世大同》的议案;接着,来自湖南实为革命X人的议员周震麟又提出《剪除辫发改良礼服》的议案,资政院议决时认为“两案之主旨,皆以中国辫装妨碍运动,朝廷整军经武,非剪除辫发,改制冠服,不足以灿新天下之耳目,改除骄奢之习惯”〔5〕。最后,以大多数议员赞成获得通过。资政院关于剪辫易服的议决案一经通过,消息传来,不管清廷是否批准此案,民间的剪辫便“一时风发云涌,大有不可遏制之势”。但是,这时候的剪辫还是一种自由的选择,没有形成强制性的社会压力。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各省纷纷响应,革命浪潮汹涌澎湃。与清初强迫汉人剃发相比较,辛亥革命也把头发看成是政治分野的象征,独立各省很自然地把标志汉人臣服于满清朝廷的辫子作为革命目标,剪除辫子已经成为去旧图新的标志。许金城《民国野史》记述道:“无数的汉人都兴高采烈地剪去这条奴隶标志的辫子。也有迷信的,事先选择吉日,拜祭祖先,然后庄重地剪除,把辫子烧了。更有联合多人同日剪辫,并燃放爆竹,举行公宴庆祝的。”当时有一名《越风》的杂志载文说:“不剪发不算革命,并且也不算时髦,走不进大衙门去说话,走不进学堂去读书。”一时间,剪辫的浪潮便如风起云涌,浩浩荡荡,迅速席卷大江南北。

但剪辫潮流是在民国建立以后逐渐扩展的,后数月,抵制剪辫的情况仍不断发生。当时有人指出:“沪上光复已两月有余而各界同胞尚有心怀犹移踌躇不剪者。是满贼之丑俗犹存,民国之声威有损。”〔6〕上海为当时最开化之城市尚且如此,至于一些偏僻城镇和农村,抵制剪辫者大有人在,不愿剪辫者不仅仅是满族贵族,也不只是那些醉心帝制的人,相当一部分老百姓出于一种长期以来的惰性习惯,也不愿意剪掉那条又油又腻的辫子。据《申报》1912年2月19日报道,湖南湘潭县城“剪辫者已十居其九,闻有一二未剪者不过顽固之乡愚”,有“一挑水夫尚垂发辫,该兵士迫令剪去”,结果发生争吵推拉,挑水夫受伤致。有鉴这种种情况,为了进一步根除辫子陋俗,南京临时mop.com大总统在南北统一之后,通令全国剪辫,令云:

满虏窃国,易吾冠裳,强行编发之制,悉从腥膻之俗。当其初,高士仁人或不屈被执,从容就义;或遁入缁流,以终余年。……今者满廷已覆,民国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兹查通都大邑剪辫者已多,至偏乡僻壤,留辫者尚复不少。仰内务部通令各省都督,转谕所属地方一体知悉。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遵者以违法论。该地方官毋稍容隐,致干国纪。又查各地人民有已去辫尚剃其四周者,殊属不合,仰该部一并谕禁,以除虏俗,而壮观瞻。〔7〕

临时mop.com的通令,措辞是很严厉的,对于在全国范围内剪除辫子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留辫者依然有之,其中有一个很有名的人物叫张勋,字少轩,江西奉新人,三十岁时投入清军。武昌首义时,他正在江南提督任上,驻守南京,被江浙革命联军击败后,退守徐州。此人顽固不化,清帝退位后仍表示忠于清室,所部禁止剪辫,被称为“辫帅”。1917年6月14日,张勋带领数千“辫子军”开进北京;7月1日,张勋拥溥仪复辟。这一下,京城很多剪辫子者都慌了,有歌谣云:“不剪辫子没法混,剪了辫子怕张勋。”一时间,假辫子风行北京城。

谁知,真假辫子仅仅风行十二天。7月12日,北洋mop.com总理段祺瑞组织的“讨逆军”便攻入北京,张勋惶惶然若丧家之犬,狼狈逃入东交民巷外国使馆,宣统皇帝溥仪再次宣布退位,一场闹剧很快收场。又有歌谣云:

宣统回了朝,秃头要开瓢。

宣统跑了,秃头好了。

关于辫子的历史,中国人被折腾了近三百余年,至此终于划上了一个句号。

小学四年级侧面描写作文

1. 作文我的老师450字四年级侧面描写贺小平老师语文老师

如果有人问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是什么样子的?在我脑海中马上就会浮现出这样一个身影:三十多岁、高挑的身材、乌黑的卷发,有些清秀的脸上架着一副眼镜,显得那么文质彬彬,这就是我的语文老师—赵老师。

赵老师是我一年级到四年级的语文老师,也是我们的班主任。她大约35、6岁,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每当我们有同学获奖时,赵老师眼睛里总会闪烁着喜悦的光芒,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时儿戴时儿不戴,戴上时像一位博士,不戴时像一位母亲。

她上的语文课生动有趣、妙语连珠,把我们这些不安份的“小猴子”都吸引住了。记得有一次讲《普罗米修斯盗火》,赵老师不知从那里找来了一个类似“火把”的道具,还让班上的同学充当“普罗米修斯”把“火把”带到“人间”,而且还让我们询问那位“普罗米修斯”为什么要把“火把”带到“人间”?在互动的过程中我们学习了课文,印象非常深刻而且有趣。

记得有一次,我和同学玩耍时摔了一跤,摔破了膝盖。赵老师像对待自己的小孩一样,非常认真地帮我清洗了伤口,仔细地涂上了药,望着赵老师那充满爱和焦急的眼神,我的膝盖仿佛是上了止疼药一样,疼痛缓解了许多。还有一次,因为我发烧掉了一堂课,赵老师就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帮我补习功课,让我及时“赶”上了同学们的步伐。

赵老师的胸怀十分宽大,大的能包容下我们班上每个“淘气包”。不过可是,别看赵老师平时对我们亲热有加,一旦但当我们犯错误的时候,赵老师就会变得非常严厉,先是皱起那双细细的地柳眉,先开始一番“为什么?怎么样?”的“狂轰滥炸”,然后弯起细眉,苦口婆心地讲道理,说得大家心悦诚服。

这就是我们大家都很喜欢的赵老师,她象母亲一样用爱呵护着我们,用严厉的目光监督着我们,用循循善诱的道理说服我们;她对我们是那么的和蔼可亲,使我们不能不对她发自内心的热爱和尊重;爱循循善诱、不厌其烦,亲爱的赵老师,您是我们大家的好朋友,更是我心目中的好老师。

2. 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的作文

我喜欢雨天 同学们,你们是喜欢阳光灿烂的晴天还是阴雨绵绵的雨天?如果我说我喜欢雨天,那么我想很多人都会说:“你有神经病呀?这种问题也问!雨天有什么好的,到处湿漉漉的,外出多不方便呀?”对呀,雨天是不好,可我还是希望天天下雨。

这,就要从我爸爸说起。 我的爸爸是镇林业站站长,平日倒也闲来无事,看看报纸喝喝茶。

可去年至今的几场森林大火,把爸爸的生活规律彻底搞乱了。而且,爸爸好像还得了神经过敏症似的,只要一听到电话 *** ,就会“腾”地从椅子上跳起。

我们都要拿这笑话爸爸,笑他有点小题大作。爸爸也承认自己太紧张!但 *** 再一次响起,爸爸又会再一次跳起来。

哎!这又能怪谁呢?还不是该怪那些随随便便在野外用火的人吗? 记得有一次,全家人吃过晚饭,聊了一会儿就各自回房睡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急促的电话 *** 把我从梦里拉了出来。我迷迷糊糊地听到有人下楼的声音,接着,开门声、关门声、摩托车马达的声音随之而来。

很快地,一切又恢复了平静,我也再一次做起了甜蜜的梦…… 第二天清晨起床后,发现只有妈妈在厨房里做早餐。咦,怎么不见爸爸吗?在平日里,起得最早的可是爸爸呀?可今日……我忍不住问道:“妈,爸爸呢?”妈妈轻声说:“你爸爸昨晚又去救火了,凌晨四点才回来,还在睡觉。

你小声点,让你爸多睡会儿!”“哦,怪不得,昨晚我听到有人下楼,我还以为是在做梦呢!”“对了,是哪里着火了呀?”“是东山村吧!好像是当地一位村民白天在山上烧灰做肥料,没想到晚上还在燃烧,再加上这几天山上也真够干燥的,火苗子被风一吹,就烧起来了。幸亏发现扑救得早,要不然,后果还真不堪设想!”妈妈语重心长地说道。

过了一会儿,爸爸下楼来了,我惊奇地发现,爸爸少了一条眉毛,前面的头发也短了一簇,像被老鼠啃过似的,这肯定是昨晚救火留给他的纪念了!看着爸爸这副滑稽的模样,我笑得前俯后仰,眼泪都流出来了。可爸爸还不知我在笑什么,他揉了揉惺松的睡眼,声音沙哑地说:“傻孩子,一大早,有什么喜事啊!”“喜事当然有了,我们家出了个单眉大侠,哈哈!”…… 但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此后的日子里,爸爸就很少像以前那样精神了,时不时会发现他少了几簇头发,或者衣服上有几个洞,但这往往是在晴天。

同学们,你们现在明白了我喜欢雨天的缘故了吧?在此,我真诚的呼吁大家,为了千家万户的幸福,请一定要注意野外用火呀。

3. 写一篇作文,用上侧面描写,400字左右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里有两篇作文供您参考!(1) 人生如一张纸,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光芒的一页。

无论它是颜色斑斓,还是暗淡无光,能在这张纸上谱写人生的只要本人们自己。这张纸上有过欢笑有过泪水;有过酸甜有过苦辣。

但是在属于本人的那一张纸上,却有一个她,她是本人的小学教师。在本人的印象中,她并不是一位特别优秀的教师,和普通教师一样,她十分关怀她的学生,她无时无刻不在默默无私的贡献着。

当本人还是那个刚入学堂,什么都不懂的傻丫头时,迎接本人的是她。只记得那天是她牵着本人的手进入了学问的海洋,从此本人便被那无边的海洋深深吸收住了。

那时本人还想单独一个人漫游那个海洋,登上陆岸。但是在那一次小小的失误中,本人差点放弃了这个幻想。

是她,是她帮本人重新找回了那个自信,使本人变成了,无论在什么样的人生道路上碰到了艰难,也从不会随便放弃的人。那年本人刚上三年级,在好事多磨的人生旅途中,本人受不起任何艰难。

但是人生真的就如一场游戏,总会给本人们开玩笑。合理本人在第一名的荣誉中沉醉时,第2次的期中考试却在本人的那一张纸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黑暗的一笔。

本人无法面对那个曾经自豪,不可一世的本人。本人自觉了,在后面的日子里,本人开端猖獗的补习,但事情并没有本人所预想的一样。

本人的成果并没有一路上升,而是在往降落,直到87分。终于她找本人说话了,她通知本人路要一步一步走,不能太心急。

就如先学会爬,然后学走。本人摇了摇头,本人不太明白教师说什么,本人问她:“教师,本人应该先怎样样学会爬?”只记得她笑了笑说:“你应该从最根本的内容开端温习,你只不过是太心急了,所以才会弄巧成拙。

你应该一步步渐渐走,这样才有利于你!”本人终于明白了,依照她的办法本人胜利了,本人喝彩着,本人腾跃着。这时本人发现,原来不断在背后默默支持本人的她,也欣然的笑了。

固然本人和她之间发作的事并不是那么感人至深,但是没有她就没有本人的今天。教师,一个多么崇高的职业!由于有了它才有了本人们幸福快乐的今天! 思念本人的教师 不语不行 1 朋友的家门口是一个草坪――学校的草坪。

朋友曾经是一个教师了,而这学校曾经是本人们共同的母校。 本人常常在月下,散步在这校园。

在月色中,校园宁静而亲切。或许是那一排排青松吧;或许是那水泥的小路吧;或许是那教舍里未熄的灯火吧!随同着本人的欢乐,本人的生长。

往常的生活是如此的匆匆,但是生活的点滴仍然会在不经意间勾起那些已逝的时光,教师,是一个多么亲切的名字,每念起总有一丝打动,总有一丝想念。 2 并不是一切的教师都给本人带来好印象。

本人还记得,在本人读小学的时分,本人是多么热切地盼望上学,由于,在小学的大部份光阴里,本人都快乐无忧,而且很讨教师的喜欢,经常被教师委以“重担”,这情形直到小学五年级的时分开端有些改动了。 本人五年级时分的班主任姓丁,很高很瘦的一个人,他教本人们语文。

一开学的时分,本人便直觉他并不喜欢本人,而且似乎有点天生排挤本人,这从一件事上能够取得证明,那便是本人一惯得高分的作文在他手中历来没有及格过。 有一段时间,本人十分失落,但是本人不甘心,本人先是自本人反省了一番,是不是本人的作文真的不行呢?于是有一天,本人偷偷抄一篇很久以前里面的文章,结果最终的结果是依然不及格。

这令本人很有些失望,之后在很长一时期内对那教师本人采取的是一种仇视态度。正如他不喜欢本人(这一点经过无数次实验后本人确信)一样,本人一样不喜欢他,独一的可能是,本人在学习上更努力,直到小学会考本人以优良的成果考上中学后,本人才有一种报仇的快意。

但是这很是给本人的内心形成一片阴影,以致于之后很长一时期内本人对教师采取的是敬畏的态度。 幸亏,这样的教师在本人的学生时期里就遇上这么一位。

有时分,想想人生真是很奇异,就是由于这位教师的不好,却能将之形象长存于本人的记忆,看来恨的力气真实是不可低估,自但是已,时光流逝,仇视的心情也已冷淡,但那一段岁月却不曾遗忘。有一次,在一个同窗家里偶尔遇见他,奇异的是他竟然依稀还记得本人,当然当初是“如何待本人的”却已全然忘掉。

3 本人初中三年级的时分,教本人数学的教师姓温,也是本人们的班主任,戴副眼镜,初初一看,是十分文质彬彬的样子。 但是他却很严历,是本人学生时期里遇见的最严历的教师之一,当时他曾经是三十多岁了,但是还没有结婚,在那个时期,在本人们那小县城是很少见的。

或许正是由于没有结婚的缘故吧!他将一切的热情都放到了教书当中,那时分,经常是完毕晚自习后,他还要将本人们留下来补课,一个也不许缺席,他总是以为本人们的数学成果还太差,虽然本人们班的数学成果常常是全年级第一。 但是,他讲课时,本人们还是很爱听,由于他总是能将本来是单调无味的数学课也讲得异常生动,经常还有些诗意的发挥。

但是,他又不象本人们看到的一些影视作品中的教师一样前卫和宽容,他总会布置些题海让本人们去不懈战役。每天没。

4. 侧面描写的作文

父爱如歌 我是一只小鸟,而爸爸的爱是天空,我飞翔在父爱的关怀中。

我是一条小鱼,而爸爸的爱是海洋,我游弋在父爱的温馨中。 我的爸爸是一名普通的教师,但在我眼里却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爸爸。

记得有一年严冬,我上学少穿了一件棉袄,冻得我直哆嗦,我搓着手心里后悔没听妈妈的话。这时听吴微微说:“马凤岐,你爸爸来了!”我走出教室,只见爸爸微笑着,手里拿着一件棉袄,说“来,穿上吧”。

我穿上棉袄,身上暖和了,心里更是暖洋洋的,爸爸说“以后要注意啊”。我笑着使劲地点了点头。

回到家里,妈妈听说我上学少穿了一件棉袄,狠狠的训斥了我一顿,正要打我,爸爸笑着走过来,说“小孩子不懂事,算了吧。”我感激的看着爸爸,爸爸用宽容教育了我。

还有一次,我在外面闯了祸还对妈妈撒慌,妈妈的批评让我脸红,我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爸爸见了急忙给干眼泪,给我讲道理,并对妈妈说:“打骂孩子不是最好的教育方法,要给他们讲道理。

毕竟还是小孩子嘛。”爸爸有给我讲了好多道理,让我心悦诚服的认了错。

我一天天长大,知道了要感恩父母。我会父母劳累的时候递上一杯热茶;吃完了饭,爸爸妈妈休息,我来洗碗。

我有一个好爸爸,他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爱。我在爱中成长,心中亮着一盏感恩的灯,照亮我的人生路! 父亲 记得前些天,你告诉我;一个15岁的女孩被埋在废墟里,女孩的父亲独自一人用了11个小时救出了女孩,女孩被救出后,紧紧地和父亲抱在一起。

说的第一句话是:“爸爸,以后我再也不和你吵架了。”原来,在地震之前,父女俩儿吵了一架,所以…… 听了这个故事,我震撼了,我感动了,一股感激之情涌上心头。

记得: 我一岁时,你抱着我,讲故事给我听。我报答你,在睡梦中开心地笑了。

我二岁时,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电灯”,你无比的兴奋。我报答你,重复地说着“电灯”。

我三岁时,你牵着我,扶着我,教我学走路。你放开我的小手,看着我蹒跚的脚步,欣慰的笑了。

我报答你,反复练习,终于,学会了走路。 我四岁时,很怕吃药。

那次,因为不吃药,你打了我,手印印在了我 *** 上,我哭得好伤心。你心疼了,买了一个变形金刚送给我。

我报答你,开心的笑了,却好久都不和你说话。 我五岁时,上了幼儿园的小班。

你牵着我去学校,路上你说“要乖乖的听话,和小朋友们团结友爱。”我报答你,常常受老师表扬,说我很听话。

我七岁时,上了小学一年级,你让我自己去学校,告诉我认真学习,广交朋友。你怕我跟不上,可我陪我复习。

我报答你,复习是总想逃避,总想玩耍。 我八岁时,“六一”时拿了“学习积极分子”的奖状。

你很高兴,鼓励我再接再厉。 …… 时间似流水,一眨眼,我已经十四岁了,已步入了中学的校门。

再看您——头上已爬上了许多银丝。 可是你的爱却依然不会苍老,你的爱就像一道五彩光晕,罩在我的身边。

默默的给我力量,给我温暖。 可能有时候,你不是我最好的朋友;有时候,可能意见不合,产生矛盾;有时候,我也不是很理解你,甚至,会不喜欢你。

但是,父亲就是父亲,终究是你的父亲。 让我们用一小会儿时间,对那个叫“爸爸”的人表示敬意,对他说一声“谢谢”。

虽然有时当着面说不出口,但他始终陪伴着我,听我吹牛,听我讲见闻,听我倾诉伤心事…… 你在我身边,看着我成长,看着我渐渐得学会坚强,学会独立。 父亲,无时无刻都在关心着我,保护着我。

给我一种可以依靠的安全感。父爱如山,如山那般强大;如山那般默默无闻的挺立着;如山那般无私的奉献,默默地给予支持与力量…… 爸爸,我知道,你也有烦恼,你也有压力,你也会疲惫。

所以,我会尽量理解你的。加油!老爸! 父爱幽香 说到爱,人们往往脑海中第一个闪现的是母爱。

母亲慈祥的微笑,关心的唠叨和细心的照顾总是使我们感动,使我们难以忘怀。默默的父爱则容易忽视。

因为它不像母爱那样,父亲常常留下的是辛勤背影和一脸严肃,在这表面我们所能看到的东西下,幽暗之处藏着容易被我们忽视的,发着沁人心脾气息的东西——爱。 一天,中年男人扶着年迈的父亲去公园散步。

公园里群鸟起舞着。父亲指着一种鸟问道:“这是什么?”中年人回答道:“是画眉鸟。”

父亲又问:“这是什么?”中年男人答道是:“画眉鸟。”这是父亲又问:“这是什么?”中年男人想可能是父亲年龄大了,耳朵不好使,便有道“是画眉。”

可没完,父亲又问着相同的问题……就这样反反复复,到了这第10次,中年男人没耐心了,大声吼道“是画眉。别再问了!”父亲却显得格外平静,一点儿也没生儿子气的意思,用着带有慈爱的语气讲道:“三十几年前,在你四岁时,我牵着调皮的你来到这里。

因为好奇而显得十分兴奋不停地问‘这是什么?’足足有25遍,每次我都耐心地回答说:‘是画眉。’因为想你还小,好奇心强嘛!”这时儿子一下子扑倒在父亲身上哭得泪流满面,像个孩子似的。

我们每每看到生活中,电视中儿女要离家出外谋生时的离别画面。母亲低低地哭着,一句又一句地叮嘱,而父亲总是最后只说一句“好了,该走了。”

如此平实,谁又知道这短短一句中的几。

5. 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的作文

今天的天气暖的让人仿佛回到了夏天,我来到学校如往常一般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班里同学们打闹乱成了一团,直到上课 *** 的响起班里面才淡淡的安静了些,今天会来一个新的语文老师,对于这个老师同学们议论纷纷,听别的老师说这个老师是个女老师长的挺漂亮的好像是某个大学刚毕业的而且还是作家协会的成员是个才女,同学们抱着自己的好奇心猜测着这个新来的语文老师到底是个怎样的人,直到一声轻盈的脚步声落下才引起了我的注意,这个老师的确很漂亮面容精致看起来却更像一个玻璃娃娃很可爱,新来的这个语文老师姓徐,她穿着一身深蓝色的女士西装,我一眼就看出她所穿的西装与其它老师穿的不大相同,与其说她穿的是西装不如说是空姐穿的那种西装,她带着一个非常漂亮的纯白色眼睛,这就巩固了她的学识,所有对于一个女生好看的成语都被我在脑海中搜刮了出来,在她进来时对于她的评论同学们纷纷再次议论了起来,徐老师只在黑板上写了大大的三个字徐林欣,她用轻盈的话音说了三个字。

6. 正面和侧面描写作文600字两篇,

我有一个特别好的同学,也是我的好伙伴,我们一起玩、一起快乐的学习,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

从成为一年级的小学生开始,我们就同班,直到四年级才分开,这更让我留恋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了。 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剪着一排整齐的刘海,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总是迥迥有神,她的嘴巴虽然不小,但有一些笑话和幽默的语句常常从她的嘴里快乐地蹦出来。

笑的时候,别提有多灿烂了! 记得在这三年里,我们同是班长,同是竞争对手,在学习上常常是你追我赶,从不妒嫉对方,在私底下,我们也是非常要好的朋友,虽然也有时为某件事情争执,但过不了一会儿,就马上和好了。在上二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们班发生有一场传染病“水逗”,好多同学都被传染上了,全身长满了痘,有些还没有完全好的同学怕学习掉课,没等好了就来上课。

这样也是有传染的。老师没办法,只好采取了分隔的形式来上课,没得的坐在前面,得了的坐在后面,中间还隔了一个走廊。

有些同学在上课进教室时很慌乱,我们做为班干部,要维持纪律,同学们总是发出一阵阵尖叫声,我也有些不知所措了,但这时,她紧皱着眉头,眉宇间形成一个“川”字,拿起教鞭就在讲台上使劲地敲起来,喊道:“安静、安静……”同学们一愣,都安静地进取教室。我对她在慌乱中表示镇定的心态暗暗的表示佩服。

我就是这样喜欢她、留恋她,多么想再在一起呀。

7. 正面和侧面描写作文600字两篇,

我有一个特别好的同学,也是我的好伙伴,我们一起玩、一起快乐的学习,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

从成为一年级的小学生开始,我们就同班,直到四年级才分开,这更让我留恋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了。

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剪着一排整齐的刘海,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总是迥迥有神,她的嘴巴虽然不小,但有一些笑话和幽默的语句常常从她的嘴里快乐地蹦出来。笑的时候,别提有多灿烂了!

记得在这三年里,我们同是班长,同是竞争对手,在学习上常常是你追我赶,从不妒嫉对方,在私底下,我们也是非常要好的朋友,虽然也有时为某件事情争执,但过不了一会儿,就马上和好了。在上二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们班发生有一场传染病“水逗”,好多同学都被传染上了,全身长满了痘,有些还没有完全好的同学怕学习掉课,没等好了就来上课。这样也是有传染的。老师没办法,只好采取了分隔的形式来上课,没得的坐在前面,得了的坐在后面,中间还隔了一个走廊。有些同学在上课进教室时很慌乱,我们做为班干部,要维持纪律,同学们总是发出一阵阵尖叫声,我也有些不知所措了,但这时,她紧皱着眉头,眉宇间形成一个“川”字,拿起教鞭就在讲台上使劲地敲起来,喊道:“安静、安静……”同学们一愣,都安静地进取教室。我对她在慌乱中表示镇定的心态暗暗的表示佩服。

我就是这样喜欢她、留恋她,多么想再在一起呀!

8. 老师来了 作文 写出侧面描写与正面描写 400字 必采纳

从小到大,我们一生中都会遇到很多老师,这些老师各有特点,有的温柔、有的严肃、有的幽默。..

我喜欢的老师是我们的班主任林老师,从刚开始上小学一年级到现在,老师一都陪伴着我们,老师长得很漂亮,中等个子,瘦瘦的身材,乌黑亮丽的长发,有时披肩、有时扎一个马尾松,弯弯的眉毛下嵌着一又和善明亮的眼睛。

老师是一位温和心细的人,对我们就像对自已的孩子一样,让我们感到很亲切。老师讲起课来有声有色,娓娓动听,同学们都喜欢上她的课,老师对我们的学习一丝不苟、认真负责。每次的作业都会批改检查,发现问题就认真讲解,同学们都很尊敬她。

在学习上如果我们表现不好,老师偶尔也会生气,前几天我们在上一篇课文时,有一位没有认真听讲的同学被老师看见了,大发雷霆严厉地批了他,因为很少看见老师生那么大的气,当时我们也吓了一跳。之后,老师继续上课,课程中同学们的精彩回答问题让老师感到非常满意。

林老师----我们的班主任,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

9. 仿照「我的伯父鲁迅先生」写一篇作文,要有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

我的伙伴

在我童年时代,有很多很多的小伙伴,跟我时间最长、最要好的就是闫纬一了。

闫纬一今年十岁,在兰石厂小学四年级读书,因为每天来回奔波,本来比我还瘦的他渐渐地结实了起来,能吃能睡,已经有了小“将军肚”,再加上圆圆的脸蛋,黑黑的眼睛显得特别可爱。闫纬一和我一样有个坏毛病,就是经常丢三落四,他妈妈也拿他没有办法。

闫纬一的特长是英语口语,虽然我听不懂他叽里呱啦说的是什么,但是我能感觉到他英语说得很流利。

闫纬一的爱好是玩电脑游戏,而且很上瘾,不管去谁家,他都闹着玩电脑。但是,大人都管得很严,常常使他不能如愿。

闫纬一的胆子很大,他曾经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那个时候,我们还都是幼儿园的孩子,他就学着大孩子们的样子爬到三楼的天然气管道,然后从三楼滑到了一楼,吓得我大气都不敢出。但是,闫纬一一点儿也没有害怕,还笑嘻嘻的。

别看闫纬一的胆量不小,其实,他的性格还有点儿像女孩子。每次我们一见面,他都兴奋地拥抱我。可是,当我要离开时,他总是恋恋不舍地哭一鼻子,弄得我心里也不好受,又总是在他的哭声中离去……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闫纬一,一个又聪明又可爱的小男孩。

以鲁迅的故乡来选题写作文

1. 以鲁迅的《故乡》为列写一篇以"我的家乡"为题的作文

1. 朋友,你到过我的家乡--龙南吗?那里是一个风景优美的小县城,城里的四周是蜿蜒起伏的群山,每当我从窗口望去,那青山连绵起伏,就像一条青龙,我想“龙南”这个名字也许就是这样来的吧。

2. 春天,山上的树木抽出了新的枝芽,长出了嫩绿的叶子;小草长得绿油油的,远远看去,漫山遍野像盖上了一条绿色的毯子。当人们上山挖春笋的时候,累了,就躺在绿毯子上舒舒服服地睡大觉呢。

3. 夏天,山上的树长得郁郁葱葱,上山干活的人们常常会在树底下乘凉。山坡上的野花开得漫山遍野,有红的、黄的、粉红的、蓝的、紫的,绚丽多彩,万紫千红,点缀着我家乡的土地,就像给山坡披上了一件花毯子。

4. 秋天,山上的树林里就会长出许多蘑菇,每当这时,我常常会看到有人上山采蘑菇,蘑菇还是我家乡的特产呢!山上还有许多熟透的野果。看,红红的山楂,黄黄的柿子,像蓝宝石一样的蓝莓,发出阵阵香味,常常勾住人们的脚,让人留连忘返。

5. 冬天,别的地方都看不到绿色了,而山上的松树、柏树却照样生机勃勃。每当下大雪的时候,山上盖满了雪,好像披上了一件银装。

6. 山脚下有一条小河,小河的水真静啊,静得让你感觉不到它在流动;小河的水真清啊,清得可以看到河底沙石。一阵风吹过,河水荡起水波,像一条条细纹,一圈一圈荡漾开去。小河的水像甘露一样滋润着龙南人们。

7. 啊,我要赞美你——美丽的家乡,我爱你的山水,将来我一定把你建设得更加美丽。

8. 江西省龙南县龙师附小三(2)班三年级:邱奕锦

9.

2. 仿照鲁迅的小说故乡写一片作文题目:我的故乡 600字

人们总爱把“曾经”和“以后”挂在嘴边,总觉得这些东西似乎唾手可得。殊不知,有些东西看得到,摸不着,有的东西能得到,却看不清。总是让人望尘莫及。

昨天太近,明天太远。对于过去,我们之所以怀念,是因为在时间的长河中,那些曾经的不愉快早已被冲刷得不留一丝痕迹,只余下欢笑与温馨……可是,在那个如此接近的的昨天,我们到底丢弃了些什么,遗失了些什么?

他是看着我长大的,在他眼里,无论我做错什么,他都会说:“没事得,孩子还小,不懂事。”每当我一哭,他都会把我放在腿上,让我可以靠在他的肩头,眼泪统统往上蹭,他还会在我耳边轻声安慰道:“别哭了,乖……”

一年后,这个人走了,他离开时,眼角渗出了泪水,旁边的人哭作一团。唯有我,呆呆靠在墙边,说什么也不肯让眼泪滑落,因为那个可以让我哭泣的肩膀已经消失了。可我还没来得及叫他一声,还没来得及告诉他,我会学着长大,我会学着不哭……

她和我从小一起长大,十年光阴,足够让两个孩子蜕变为如今懂事的大人了。可是我们在变,许多的事也在随之改变。上帝总会在人们不经意间,把生命悄悄缩短。

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他的影子,她总是会包容我的无理取闹,

3. 以鲁迅的《故乡》为素材写一篇议论文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纪念他的故乡,但其实那故乡没有什么可纪念,结果是过去的梦幻为现实的阳光所冲破,只剩下了悲哀。但此外也有希望,希望后辈有他们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原文结末云:“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很好的格言,也说得很好,没有尼采式的那么深刻,但是深远得多了。

这里前后有两个故乡,其一是过去,其二是现在的。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借了这个年青的农民,写出小时候所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现在先从闰土说起。这闰土本名章运水,小说里把土代替了水字,闰运是同音的,也替换了,在国音里闰读如润,便有点隔离了,他的父亲名叫章福庆,是城东北道墟乡杜浦村人,那里是海边,他种着沙地,却是一个手艺工人,能制竹器,在周家做“忙月”,意思即是帮忙的,因为他并非长年,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晒谷的时候来做工罢了。他有时来取稻草灰,也带了运水来过,但是有一年因为值祭,新年神像前的祭器需要人看守,那时便找运水来担任,新年照例至正月十八为止,所以他那一次的住在城内是相当长久的。

4. 仿写鲁迅的《故乡》全篇作文

第一部分:回故乡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

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

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

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第二部分 在故乡 第二日清早晨我到了我家的门口了。

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

我到了自家的房外,我的母亲早已迎着出来了,接着便飞出了八岁的侄儿宏儿。 我的母亲很高兴,但也藏着许多凄凉的神情,教我坐下,歇息,喝茶,且不谈搬家的事。

宏儿没有见过我,远远的对面站着只是看。 但我们终于谈到搬家的事。

我说外间的寓所已经租定了,又买了几件家具,此外须将家里所有的木器卖去,再去增添。母亲也说好,而且行李也略已齐集,木器不便搬运的,也小半卖去了,只是收不起钱来。

“你休息一两天,去拜望亲戚本家一回,我们便可以走了。”母亲说。

“是的。” “还有闰土,他每到我家来时,总问起你,很想见你一回面。

我已经将你到家的大约日期通知他,他也许就要来了。”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⑵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认识他时,也不过十多岁,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

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⑶。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

我家只有一个忙月(我们这里给人做工的分三种:整年给一定人家做工的叫长工;按日给人做工的叫短工;自己也种地,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时候来给一定人家做工的称忙月),忙不过来,他便对父亲说,可以叫他的儿子闰土来管祭器的。 我的父亲允许了;我也很高兴,因为我早听到闰土这名字,而且知道他和我仿佛年纪,闰月生的,五行缺土⑷,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

他是能装弶捉小鸟雀的。 我于是日日盼望新年,新年到,闰土也就到了。

好容易到了年末,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的去看。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这可见他的父亲十分爱他,怕他去,所以在神佛面前许下愿心,用圈子将他套住了。

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没有旁人的时候,便和我说话,于是不到半日,我们便熟识了。 我们那时候不知道谈些什么,只记得闰土很高兴,说是上城之后,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

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他说: “这不能。

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

什么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 闰土又对我说: “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

我们日里到海边捡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⑸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么?”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

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

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所谓猹的是怎么一件东西——便是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无端的觉得状如小狗而很凶猛。 “他不咬人么?” “有胡叉呢。

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

他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 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这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他在水果电里出卖罢了。 “我们沙地里,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脚……” 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

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可惜正月过去了,闰土须回家里去,我急得大哭,他也躲到厨房里,哭着不肯出门,但终于被他父亲带走了。

他后来还托他的父亲带给我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我也曾送他一两次东西,但从此没有再见面。 现在我的母亲提起了他,我这儿时的记忆,忽而全都闪。

5. 鲁迅的《故乡》这篇文章的题目在文章中起了什么作用

儿时的“故乡”,给“我”许多欢乐、甜蜜的回忆,甚至可以说代表了一种“理想”。

而现实的“故乡”,却面目全非,沉寂、毫无生气,昔日的人物,也失去了纯真与温情,变得冷漠、麻木、市侩和猥琐。使“我”感到“希望”的幻灭,心中无比“悲哀”。

其实以前的“故乡”也和现实的“故乡”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那时“我”是以纯真少年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所以世界显得那样单纯、美好,甚至有一丝神奇。我们读这篇小说,要从作者对“故乡”的感觉变化中,探讨小说要表达的主题。

作者以《故乡》这一亲切的词语为题,恰好反衬出了人物的变迁,人情的冷漠。同时故乡的境况也是当时中国乡村境况的缩影,具有深刻的代表性,可以说窥一斑而见全貌,这是作者的高明之处。

6. 作文 仿写鲁迅的故乡的写作手法

鲁迅先生于1919年12月,从北京回到老家浙江绍兴,变卖了故乡的房子,并接母亲到北京共同生活。

1921年1月,鲁迅先生便以这次回家的经历为题材写了《故乡》这篇小说。小说描写了辛亥革命后,中国社会和人们精神面貌的可悲变化,并揭示出这种变化的深刻的社会根源。

鲁迅先生用慨叹的笔调刻画出了润土和杨二嫂等人物形象,反映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里的非人生活,揭露了当时社会黑暗的本质。 笔者认为,鲁迅先生这篇小说结构严谨,情节单纯,笔调圆熟流畅,充满诗请,富有哲理,它的写作特色和艺术手法,值得我们认真地研究。

下面笔者就《故乡》的写作特色作一浅析。 一、用白描和对话来刻画人物性格,突出文章主题这篇文章作者运用白描手法,寥寥数笔就勾画出了鲜活的人物形象,比如写少年润土:“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刺去。”

一个活泼可爱的少年形象立于眼前。再如杨二嫂:“凸颧骨,薄嘴唇,五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象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其次,运用对话来刻画人物的典型性格,也是文章的特点之一。二十年前的润土与“我”哥弟相称,二十年后,再同我见面时,语言极少,由一个活泼可爱的少年,变成了一个“辛苦麻木”的贫苦农民,从而写出了他二十年前后的变化。

又如“豆腐西施”杨二嫂,除了她的肖像外,作者主要运用对话来刻画她的形象。杨二嫂出场,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哈!这模样了!胡子这么长了!”在同“我”的那段对话中,并没有描写人物的模样,却更好地说明了说话人的心灵,达到了突出主题的艺术效果。

二、运用对比,深化主题小说集中运用了对比手法,深化文章的主题。表现为:1、故乡前后情况的对比,描绘了农村小经济破产的惨境,揭示了导致破产的根源。

2、少年润土和成年润土的对比,揭示了农民命运的日益悲惨,指出了听天由命的辛苦麻木的生活道路是一条路和绝路。 3、“我”和润土之间关系的前后变化的对比,揭示了在不同阶级之间存在着深刻隔阂。

4、“我”货物润土之间的关系与宏儿和水生之间关系的对比,反映了对未来生活前景的热切向往。 5、杨二嫂妖模妖怪、放纵泼辣、明拿暗偷、信口雌黄的形象与润土麻木不仁、毕恭毕敬的神态的对比,起了烘托润土性格的作用,同时反映出农民破产的广泛性和深刻性。

以上说明通过一人、一物、一事的前后对比,起到了突出强调、围绕中心、深化主题的作用。 三、感情漾出画面,画面吐露诗情全文以“我”的感情为内在线索,它支配着人、事、景、物的描写,从而荡漾出一幅幅风景画、风俗画、人物画;同时,这一幅幅融情入画的画面,又诗意般地表现出了作者的感情。

如第一段描绘出一幅逼真的“寒江荒村归客图”,不仅在描绘故乡景物时浸染着一层浓重的感 *** 彩,而且用饱含诗情的笔来刻画故乡人物;通过各种画面的有机组接,完整地、若隐若现地显示出了作者感情的波澜,最后“船底潺潺的水声” 仿佛是作者抒情式畅想的伴奏。从“我”回到故乡以后的所见所闻,写到离别故乡时的慨叹和希望,整篇作品浸渍了浓重的诗情。

有景有情,情景交融。诗中有画,画里有诗,表现出优美的画意。

四、人物出场,各有千秋 作者很注意对人物出场的安排,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首先是对闰土的两次虚写与一次实写,强调了他的变化。

这三次出场是采用三种写法:有对比,有照应,有抒情,显得意味无穷。 其次,“我”是在岁暮年尽、天气阴晦、冷风呜呜、天色苍黄、荒村萧索时出场的。

这既突出了农村的衰败破产,又衬托了闰土被迫害、杨二嫂巨变的环境和“我”茫然惆怅的情绪,这是一种以景衬人的写法。 再次,杨二嫂的出的出场宛如在平静的湖面上,投下一块石头,掀起了阵阵涟漪。

“哈,这模样了,胡子这么长!”使“我吃了一吓”,接着对她回忆的虚写,与现实中的杨二嫂起了对比和照应的作用。这种安排,使人物由远而近,形象逐渐清晰。

五、在抒情与议论中运用充满哲理的语言 本文在抒情与议论中运用充满哲理的语言,让读者在艺术感染中接受深刻的真理。特别是在结尾部分,哲理性是十分突出。

闰土同“我”已经被“高墙”隔离开了,使“我”感到“非常悲哀”,所以当“我”离开家乡时,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宏儿和水生身上。文章写到:“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里的“路”是比喻“希望”。

这个比喻说明了一个深刻的人生哲理。这种在抒情与议论中的哲理性语言,起到了升华主题、加深思想、帮助读者认识真理、鼓舞斗志的作用。

六、语言凝练简洁,深刻含蓄 文章一开始就要言不繁,寥寥二十三字,便暗示了小说的矛盾,揭示了小说的序幕。又如对“我”来到门口的描述语言也是很简练、优美的。

“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

..”这句明写景暗抒情,言简意深,既渲染了环境,又表现了小说的主题。再如闰土称“我”作“老爷”,由此引起“我”的感慨:“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

7. 求 鲁迅 《故乡》这篇作文的仿写

放假了,我离开钢筋水泥的城市与十多年没见的故乡重逢。

快过年了,却也不多见几个人。天阴沉沉的,一场大雪正在酝酿。

青石小路上,远近摆着几个冷落前凉亭。田里一片狼籍,还插着几个蓬松的草人。

冷风直吹进我的心,冰冷的快要支离破碎。哎﹗这哪里是我的故乡啊?. 童年的故乡,比这美多了,可是又没了印象。

现在看到我的故乡倒像是个被遗忘的村子。我知道那些年轻的,有点本事的人都跑到了城里。

剩下的不过是些老人,风烛残年。其实,我早该知道那些,只是我对故乡还有那么一丝希望。

现在看来也已是随着冷风一起走了。这次回家过年,主要是为了看望爷爷奶奶,(爷爷出了意外,怕不久于人世,我是他唯一的孙子)。

而明年下半年,我就要升学到外地上学。在此之间就没了时间回家。

正月十一就要报名,之前还要回母亲那里,须在初八之前离开这里。走到村口就看见家家屋顶上炊烟袅袅,此时大家都在做晚饭。

一到家门口,狗就跑出来对着我狂吠。奶奶出来开门,高兴地接过我手中的大袋小袋。

进了屋,爷爷正躺在床上,见了我,也是高兴地说不出话来。墙上挂着许多猪肉和一个大猪头。

“猪是什么时候杀的?” “十三。还是多亏了福全帮忙杀的。

他也问起过你,希望你回来后能去他家玩 突然间,我的脑海里浮现出童年时的画面:蔚蓝的天空挂着一颗火红的太阳,水田都种着绿油油的稻子,风一吹,就像海水般起伏。田边的小溪里有个大人和小孩在抓螃蟹。

那大人就是福全。那时,我才七岁,而他比我整整大了二十岁。

但是论起辈分,我还是他叔叔!因为父母要去外地工作,带上我会很不方便,就把我留在了乡下的爷爷奶奶家。我对福生的第一印象并不好,成天游手好闲,又没文化。

可不到一天,我就喜欢上了他。因为他能带我去玩;放风筝,捉蜻蜓,摘野果……他最会抓螃蟹了。

他经常带我去抓螃蟹。就在那条小溪里,他卷着裤管和衣袖,腰间系一个泥鳅篓,目光搜索一下,翻开一块石头,然后迅速用食指和拇指一夹,正好夹在螃蟹的身子中间。

螃蟹挣扎着被扔进了篓里。待抓满了一篓螃蟹,福全就烧了起来。

原来青黑色的螃蟹一到锅里就变成了诱人的红色。福全边吃螃蟹边和我讲起《白蛇传》。

他说,那法海就藏在这蟹壳当中。如果吃完蟹肉就会发现有个像罗汉的东西在蟹壳上。

可是我吃了那么多只螃蟹也没见过什么像罗汉之类的东西。父亲回来的前天,福全带我去了山上玩。

路上开着许多漂亮的野花,福全就一一告诉我它的名字。忽然他问我:“你知道山魈吗?” “不知道,那也是花吗?” 他变得有些严肃,向我解释说: “山魈是一种住在山上,专门抓小孩子的怪物。”

一听这,我的心渐渐恐惧起来。他又说:“被山魈抓去的小孩都会被它用泥巴涂在脸上,用蚯蚓塞满嘴巴。

村里人要敲锣打鼓,破口大骂山魈,它们才会放了小孩……” 我再也不敢听下去,一个人哭着跑下山去。后来,父母都回来了。

我抱着他们大骂了一阵。听说福全来了,我就躲到房里,不想再见他。

几天后,我就和父母去了城里,至此没有相见。现在说到他,我也是漠不关心地问:“那他还好吧?” “唉!他的日子也不好过啊!都四十多岁了,还是光棍一条。

父母又得早,没留下一点财产。他自己又不争气……” 听完奶奶的话,不知为什么,我竟忍不住想见见他。

故乡的夜没有城市的喧嚣,静谧的让人很早地进入了梦乡。第二天,奶奶准备了一下,要带我去父亲坟上,小黑(狗名)也跟来了。

我看了看奶奶准备的东西,说:; B3 a# G2 Z( E, {/ Y“要烧的够不够?”“够了。” “不够的话,再去买就是了。”

“可是这里没有店!”:于是我们出了门。“哟!这么快又成了小伙子,还真帅啊!”一种很不会舒服的称赞传入耳里。

我吃了一惊,朝远处一看,只见一个黑皮肤,小眼睛,四十多岁的女人站在田边,就像奶奶家用的火钳。我懵然无知 “怎么连丈母娘都不认识了?” 我更加懵懂。

幸好奶奶在旁边说“小孩子的事忘得快,定是记不住了。”然后在我耳边轻声告诉:“她就是上村的刘寡妇,欣儿她妈。”

噢!我记起来了。小时候,上村的确是有这么一个人。

因为丈夫得早,自己又不肯改嫁,所以大家都叫她刘寡妇。当时,她的皮肤还没这么黑,眼睛也没这么小,更不像火钳。

我和她的女儿――欣儿,常在一起玩游戏,她当新娘子我当新郎官。村里人就以此取乐,常问我:“你长大了要娶谁当新娘子?”我还高兴地说要娶欣儿。

而现在,我像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牛顿发现万有引力一样惊奇地看着她。她却冷淡地说:“读书人的脑袋装的都是知识,又怎么会记得人呢?” “不是这样……欣儿呢?”我惶恐了,急忙解释。

“她在家洗衣服哩。” “那她在哪读书?” “读书?书能当饭吃吗?再说现在大学毕业也没分配,自己还要交学费。

这种亏本的事,谁干呀?”她定是没读过书,才会说出这样没道理的道理。“那她总不能在家呆着吧!” “当然喽!年过了,她就要回城里工作。”

. “这能行吗?她以后怎么办?” “看你说的,我女儿现在在大酒店工作。前些日子,她还带我去过城里。

啊!那楼高路宽,睡的床也是软软的,真是太舒服了。将来,。

8. 速求 以故乡为题材写《给鲁迅先生的一封信 》 作文

——给鲁迅先生的一封信

敬爱的鲁迅先生:

您好!

前两天,我随着您一起进入了您的《故乡》,我快乐着您的快乐,悲伤着您的悲伤,深切地感受了《故乡》带给我的痛楚与迷惘。

刚进入《故乡》,我震惊于您对“故乡”的描写:“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萧索”也就罢了,因为那毕竟是冬天,然而一个“横”字,让我伫立于“船头”,怅望良久依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是“我”的故乡吗?为何气沉沉的氛围让“我”如此陌生?那是梦萦魂绕了二十年的故乡呀,竟然如此的冷清与寂,换了谁又能心不为之悲凉呢?

同样让我感到悲凉的不仅是故乡的面貌,更有故乡的人,昔日的“豆腐西施”变成了今天的“圆规”,至于她是怎样的一种生活境地我不想去探究,也无暇去关心,让我痛心的是昔日无话不说的伙伴竟反差这么大。随着闰土喊出“老爷”的那一刻,仿佛我也一瞬间成了“一尊雕像”,不敢相信、不能言语、不会思考,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凝固了!它冻结的不单是我的思想,更是我在“故乡”的面貌变换后仅存的对人的唯一希望!那一声“老爷”,把我希望的肥皂泡“砰”的一声击得没有踪影。多寒心啊,就这一声“老爷”,把多少的思念,多少的话语,多少的欢喜都拒千里之外,不能不让人陷入“再也不能回到过去”的悲哀!

“老爷”的叫喊声尽管它不大,却一直萦绕在我内心深处,它使我扪心自问:假如有某一天我的童年伙伴也变成了闰土与“我”的差别,我就是那个满手“像松树皮”的“闰土”,在“西装革履”的伙伴面前,我还能自如地与他握手,还能自如地与他“称兄道弟”吗?我……不能!这“不能”中,又道出闰土的多少卑微与酸楚啊。

“悲”是《故乡》的主旋律,但它仍然有着跃动的音符,那就是“希望”的永存。是的,正如您所说的那样:“希望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也希望像您一样地探求希望的人多些,让我们的人们没有隔膜,当月夜故乡的短笛吹响的刹那,故乡的面貌依然是“金黄的圆月”下面有着“碧绿的西瓜地”。

不知不觉中随您探究了一番《故乡》,在不能自已中写下这些感想,还望您能一一赐教!

此致

敬礼

您的忠实读者:xxx

2012.9.21晚

巨星郑浩南小县城唱破嗓,曾成就周润发,落魄时老婆要他演风月片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一段56岁的港星郑浩南在某县城参加商演的视频。视频中,郑浩南在台上卖力演唱多次破音,台下观众的反应并不热烈,也基本没人和他互动,看上去有些许冷清和尴尬。

在评论区,有人调侃演员出身的郑浩南唱起歌来感觉要缺氧,有人感慨他曾是一代巨星,如今只能沦落到这种现场没几个人的场地演出,很是唏嘘。

其实郑浩南近期很是活跃,接了不少商演。前不久,有网友分享了一段视频,视频中的郑浩南穿着藏蓝色西装和黑色西裤,虽然已经56岁但看上去十分有型,在舞台上深情演唱粤语经典曲目。

郑浩南因为在多部港片中出演大反派而出名,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属《古惑仔》里面的司徒浩南,"铜锣湾里只有一个浩南"这经典一幕至今还令人津津乐道。

郑浩南起点颇高,出演处女作《爱神一号》便提名金像奖,但是他后来因为受公司安排,从《英雄本色》小马哥一角被调到了出演《刀马旦》,错过了一次大红的机会。近日,郑浩南也在社交平台回忆起此事,尊称周润发是前辈,看上去并没有因此感到遗憾。

《英雄本色》上映后爆火,周润发也因此成为炙手可热的巨星,但《刀马旦》却票房惨淡,此后郑浩南又出演了多部影片,但都未掀起很大的水花,慢慢的陷入无人问津的地步。

在事业落魄时,郑浩南当时的妻子大岛由加利鼓励他出演了多部风月片,也曾引发不小的关注和讨论。

郑浩南和大岛由加利是因戏生情,但这段婚姻仅维持了3年就以离婚收场,此后郑浩南一直单身,直到经人介绍遇到现在的妻子鲍爱玲。两人在2002年结婚,婚后十分恩爱,并生下一儿一女,儿子女儿继承了妈妈的高颜值,一家四口看上去非常幸福。

郑浩南婚后便随妻子定居国外,逐渐从 娱乐 圈隐退,将重心转移到家庭,还开始创业从商,经营餐厅和酒吧。2016年的时候,他还在社交平台给自创品牌打广告。

退隐多年之后,或许是对演戏仍心有不舍,郑浩南于近日复出,在电视剧中饰演霸气的地产老板,虽然有好几年不演戏了,但看上去宝刀未老,依旧演技在线。

除了回归荧屏以外,郑浩南近期在社交平台也非常活跃,常分享自己的健身视频和秘诀。虽然已经56岁,但郑浩南身材保持得非常完美,肌肉线条明显,完全不输当年。

近日,郑浩南还发布视频中喊话网友在留言区向他提问想知道的事情,看上去也是对粉丝的一种回馈。

郑浩南如今已经年过半百,虽然错失了一些好机会,但仍有不少粉丝始终惦记着他,如今他积极健身,状态保持得相当好,有幸福的家庭和一双儿女,也算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吧。